各处室、系部、公司(实体):
为了加强对学院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提高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充分发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的管理职能和防火墙功能,现对学院资产公司管理范围明确如下:
一、直接代表学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由学院出资组建的各类公司。包括由资产公司出资注册设立的公司,以及原来由学院出资组建,经资产划拨后归属资产公司的公司,还包括学院资产公司对外投资控股或参股的相应的股份。
二、代表学院管理学院所属的各类能够用于经营或对外租赁的各类房产、地产。包括校本部大学生创业一条街、食堂北环路一侧西段二楼以上部分和北校区门面房等经营性房产,其他校区除学生食堂之外的经营性房产等。经营性房产由资产公司代表学院统一招租,其他任何部门、企业不得非法占用经营性房产。学院各公司、实体、系部确需使用经营性房产的,由资产公司统筹安排,并按一定标准支付租赁费用,纳入经营成本。
三、受学院委托,参照资产公司对下属企业经济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又单独核算的经济实体(成教培训中心、后勤服务公司等)进行经营目标考核。各系部创收考核、实训基地的核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不列入资产公司考核范围。
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资产公司做好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以及经营性房产的清理工作。2010年底之前,经营性房产租赁费上缴学院行政账。2011年起,由资产公司代表学院统一管理。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